新加坡以它的良好的社會治安被人稱為最安全的留學國家,但是,留學生除了要保障人身安全,還需要保護自身的權益。新加坡留學網為大家介紹這方面的問題。
(一)退學學費退還規定
在和學校或學校指定的代理人簽訂協議之前,學校管理者和他們在海外市場的工作人員,將會確保現有的及學校將提供的課程或計劃的內容、學習期間學校將頒發的證書/文憑/學位、學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的透明度及簡單易懂,并將盡力使申請者及其父母對所申請的課程以及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的法律規定、所應承擔的費用有全面概括的了解。 即便已簽訂協議,在開學前后,學校管理者都有處理學生退學的準備,并希望妥善解決學費退還出現的爭議。
(二)學生轉學政策及退款條例
倘若學生希望轉入另一間學校就讀,須首先填妥一份要求轉學的表格,并親自遞交給學生服務執行人員,以便給予處理和幫助。在收到學生父母或其在新加坡的監護人的書面證明之后,學校將進一步提供幫助盡快將轉學申請遞交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依照本校的退款條例,學費(如有)將退還。
1、學生(包括轉校生)如在報名后提出退出申請,學校將扣除注冊費,余款于兩周內退還。
2、如在報名七天后(移民與關卡局批準前)提出退出申請的,學校將扣除注冊、行政及手續費,余款(如有)于兩周內退還。
3、移民與關卡局批準后,學生本人未抵達新加坡前而提出退學的,學校扣除注冊、行政費以及所報讀課程學費總額的20%,余款于兩周之內退還,其他一切官方費用自理。
4、轉校生在報名的七天后提出退學的,學校將扣除200元新幣,余款于兩周之內退還。
5、轉校生如在移民與關卡局批準之后并獲得學生準證七天內提出退學的,學校將扣除500元新幣,余款于兩周之內退還。
6、如申請人的申請被拒,學校扣除200元新幣,余款于兩周之內退還,如轉校生的轉校申請被拒,扣除注冊費,余款于兩周之內退還。
7、學生在入境后的七天之內提出退學的,學校只退還50%的學費,其它費用不予退還。
8、學生在入境后的七天之后提出退學的(包括轉校生),所交之各種費用一概不予以退還。
9、凡是未持有本校學生準證的本地學生或外籍學生。
(1)在開課前的十四天提出退學的,扣除注冊費,余款于兩周之內退還。
(2)在開課前的十四天之內提出退學的,扣除學費的20%,余款于兩周之內退還。
(3)在開課后的七天前提出退學的,扣除學費的50%,余款于兩周之內退還。
(4)在開課的七天后提出退學的,所交之各種費用一概不予以退還。
10、凡犯移民與關卡局主要條規、如出勤率少過百分之九十或連續七天或以上無故缺席者,以及違反學生準證的條規,如非法工作,將失去要求退款的資格,學生證也將依法取消。
11、倘若學校未能在開課后的十四個工作日期滿開課;或學校未能在結束日后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完成課程;或學校在課程完成之前終止課程,學費全數于兩周之內退還。
(三)說明
1、所有退款事宜一律在兩周之內處理和完畢。
2、凡由于個人原因,如違反移民廳有關條例而未獲得學生證或學生證被取消者,均不在上述退款范圍之內。
3、本校對此條例保留修改的權利。
4、一切退款將以本校支票支付給學生本人。
(四)學生投訴及解決爭端渠道
學生可通過登門、電郵、電話、傳真以及在進行茶會時向學生服務執行人員或學生事務董事提出投訴。
學生服務執行人員或學生事務董事將依照投訴程序,進行有效的處理、查詢以及解決該學生的設訴。
如果還有異議(依照投訴程序)學生可以自行通過新加坡消費者協會或小額索賠法庭來協助調解。
1、新加坡消費者協會(電話:64631811)
2、小額索賠法庭(電話:6435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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