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留學網訊:新加坡本地的公司雇傭外國人為正式員工必須先付給其本地員工不低于1000元新幣的月薪。
新加坡人力資源部代理部長陳川仁在今年3月14日的國會上宣布了這項最新的規定。陳川仁同時也宣稱這項新的勞動法案條例于2014年生效后,將會給45萬的員工帶來權益。
新的勞動法案的修改將會保障45萬員工的利益,人力資源部代理部長陳川仁透露
從2014年新法案生效起,月入在2000元至2500元之間的非勞力工人(non-workmen),例如文員和銷售助理等,除了基本保障,今后也可在工作時間、加班費、休息日和年假等方面得到保障。約15萬名員工將因為這項調整獲得更好保護。
不過雇傭法令的調整也會考慮給予雇主一定靈活性。例如雖然獲得保障非勞力工人的薪金頂限從之前的月入2000元提高到2500元,不過計算加班費的薪水頂限控制在2250元,換言之加班的時薪頂限是17元7角。
為了更好地反應受聘任期縮短的趨勢,今后工人只要工作兩年就能獲得裁員福利,目前他們得工作至少三年才能獲得裁員福利。修訂后的雇傭法令也將強制要求雇主向員工提供薪水單。修改法案將在今年下半年提呈國會,各項調整預計明年上半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