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加坡留學網報道,新加坡一男子在貨車拋錨后,留在車廂內等待拖車時,被一輛集裝箱拖車從后撞上,頭部受重創,昏迷一周后不治。下面看看詳細的報道。
死者白金泉(41歲)過世后,他的家人決定捐出他的肝臟、心臟瓣膜、皮膚和小腿骨頭,42人將從中受惠。這是不是本地器官移植歷來最多受惠者,目前還無法查證。
受訪醫生指出,由于人體器官捐獻法令不包括骨頭和皮膚,因此這兩項捐獻較不常見,特別是骨骼捐贈更是罕見。
本地有兩個人體器官捐獻法令,其一是人體器官移植法令,年滿21歲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如果沒有選擇退出,醫院可在病人被證實死亡后,將死者的器官如腎臟、肝臟、心臟和眼角膜,移植到其他病人身上。
另一個醫藥(治療、教育及研究)法令則納入細胞組織和其他器官如肺、皮膚等,但要死者生前或家人在死者去世后選擇加入,才可捐出。
伊麗莎白諾維娜醫院骨科矯形高級顧問醫生李浩洲說,死者捐出的骨頭可切成“骨片”,用作骨骼移植,也可處理成骨膠。
一些病人骨骼發炎,或患癌等,甚至車禍骨裂等創傷后,骨骼被切除后留有斷層,醫生就可移植捐贈的骨骼。另一種情況是醫生把捐贈的骨骼壓成碎片,移植到病人身上作為引導體,讓關節之間相互融合。
本地很少人知道骨骼捐贈,捐贈意愿也不高。目前所需的骨骼大多從國外購入。
新加坡皮膚中心高級顧問醫生蕭秋水則說,捐出的皮膚經過處理后,可用來覆蓋燒傷傷口,一人捐獻可幫助多人。本地用作移植的皮膚約七成來自外國,主要是歐洲和美國。
白金泉是在上周五下午2時35分左右,開貨車經過西海岸大路往惹蘭布羅的路段時,貨車突然拋錨。他通知拖車公司前來拖車后,留在車廂內等候。
他的大姐(42歲,行政人員)說,一輛集裝箱拖車疑因來不及剎車,從后撞上貨車。她猜測弟弟在強烈的撞擊力下,撞上堅硬的車廂,頭部因此受創。
白金泉被救護車送入國大醫院時神智清醒,但送院不久后就陷入昏迷。
他的大姐說,醫生在三天前發現弟弟的左右腦嚴重受損,宣告弟弟腦死,隔天傍晚約7時宣告死亡。醫生向家人解釋,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法令,弟弟須捐出肝臟,并希望他們也考慮捐出白金泉其他可用的器官組織,幫助更多有需要的病患。
經商量后,家人決定把有用的器官都捐出去,希望弟弟能遺愛人間。
她說:“既然救不回弟弟,就救其他人吧。醫生告訴我們,弟弟捐贈的器官可以幫助42個病人。弟弟可以幫助這么多人,我們很驚訝,也很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