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留學網訊:政府全數采納改善動物福利建議。動物福利課題獲政府支持,國家發展部已全數采納由動物福利立法檢討委員會提出的24項建議。這意味著,無法顧及或破壞動物福利的個人和相關業者團體,今后將面對更重刑罰,而16歲以下青少年將無法購買寵物。動物與飛禽法令也將修改,預計在今年內可完成法案修訂工作。國家發展部4月26日發文告指出,動物福利立法檢討委員會(Animal Welfare Legislation Review Committee)針對動物看護、虐待動物刑罰、業者責任感,以及社會個人責任感四方面擬定的24項建議,將有助于提升本地動物福利標準。所有建議將逐步推出,該部將和農糧獸醫局謹慎探討落實細節。建議還包括,鼓勵寵物店及寵物美容和配種等業者自愿加入業界認證計劃;成立社區動物福利監督小組、強制寵物店進行售前調查和規定相關工作人員接受培訓等。
農糧局受詢時強調,落實相關建議還需謹慎策劃和準備,同時需要時間跟進,并增加資源。發言人說,該局也將和寵物業者合作,研究如何落實購買寵物者須達到最低年齡限制的規定,并呼吁業者和顧客嚴守新條例。改善動物福利的一大進步。委員會主席楊木光受訪時直言,所有建議被政府采納,代表了本地改善動物福利進程中的一大躍進。楊木光也是宏茂橋集選區議員,他說:“目前最緊急的工作,是希望在兩個月內做好修訂動物與飛禽法令內容的基礎工作,并盡快成立多方利益相關者合作委員會(multi-stakeholder collaboration committee)來落實它們。”楊木光透露,他計劃召集一些對動物福利課題持相同意見的國會同僚,提出個別議員法案(Private Member’s Bill)以修改動物與飛禽法令,內容包括設定新的分級制刑法(tiered penalty)架構、列明違反動物福利的行為,以及制定動物福利標準和守則。
目前,虐待動物者刑罰是罰款一萬元和監禁最長一年。委員會建議分級制,根據不同違例行為,在現有刑罰基礎上,加判社區服務;較嚴重者,可被罰款兩萬元至五萬元,監禁期限介于兩年至三年,同時增設一年寵物禁養令。除個人刑罰外,虐待動物的寵物業者也將受罰。罰款額介于兩萬至十萬元,或在一年內禁止進行任何與動物有關的貿易活動。多個動物福利組織受詢時均對政府的積極回應感到驚喜。
新加坡防止虐待動物協會(SPCA)執行董事方月明說,本地上一次檢討動物福利課題是在2002年,這10年來,與動物有關的問題不斷涌現,這次檢討可算“姍姍來遲”。她說:“所謂‘細節決定成敗’(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接下來我們的最大挑戰是如何執行全部建議,比如,如何調配更多資源和人手去加大執法力度,如何結合不同部門去監管政策效果。”新加坡愛狗協會會長楊偉發和貓福利協會會長劉韻冰,同樣對實際執法力度存顧慮。對此,楊木光回應說,各方不應一味依賴執法者,反而更要加強宣傳和教育,激發寵物主人和業者的責任感。他說:“如果太過注重執法力度,我們前進的方向就變得狹窄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最重要的是要制定一個特別強調各方協作的框架,讓各單位在這個平臺上互相督促,他們自然會在執法方面作出更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