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留學網訊:新加坡政府于去年7月宣布將廢除兩種罪犯面對的強制性死刑刑罰,讓符合條件的運毒跑腿和在較輕微謀殺意圖下致死他人的犯人有機會免除死刑,但會被判處終身監禁。
換句話說,審案法官有酌情權,裁決這兩類犯人是否該上絞刑臺,或判處終身監禁。
不過,要免除死刑,走私毒品的跑腿必須符合兩大條件:一是僅運毒,沒有供應或販賣毒品;二是犯人必須給予中央肅毒局實質而有效的合作,又或他因為有智力缺陷而無法明白罪行的嚴重性。
如果符合條件,法官可酌情判處犯人死刑或判終身監禁外加鞭刑。
法律修改后,在謀殺犯條文小節下被提控者,即殺人意圖程度和干案情況有別,新加坡法庭可判處被告死刑或終身監禁;謀殺意圖明確者,依然須面對死刑。
新加坡對販運超過一定重量毒品的毒販、軍火法令抵觸者和謀殺犯施加強制性死刑,多年來備受國際非議。
盡管廢除了上述兩類犯人強制性死刑,新加坡政府重申嚴厲打擊罪案立場不變,決不準許人們濫用毒品和販毒,而且會留意情況,一旦情況惡化,不排除收緊法律或作出其他改變。
去年11月14日,相關的濫用毒品(修正)法案三讀通過,于今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