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泥機操作員白天喝酒竟后竟拿石頭和水溝蓋砸巴士站的布告欄,過后還試圖搶警員的配槍威脅要自盡。
歐財福(52歲,譯音)共犯下九項惡作劇控狀,昨天在法庭被判坐牢七個星期。至于他蓄意造成警員恐慌的控狀,則被罰款5000元。
譚東光法官也諭令他繳付2140元,作為損壞公物的賠償。
去年圣誕節被告不用上班,上午就買了幾罐啤酒喝,結果卻在酒后接連砸碎宏茂橋和義順一帶的巴士站布告欄。
他先是在宏茂橋騎腳踏車,過后又搭巴士到義順去,一天內砸壞三個巴士站的布告欄。案情顯示,他先大喊要候車的民眾閃開,然后撿起石頭砸布告欄。一次,他在找不到石頭,就索性用附近的水溝蓋。幸好,當時沒有任何人受傷,但在場的一些民眾被他的舉止嚇到。
控狀顯示,歐財福也曾在去年12月14日用腳踏車鎖和鏈砸破巴士站的布告欄,還用鐵錘敲碎宏茂橋第213座組屋電梯門上的玻璃,并在電梯內涂鴉。四天后,他又在同一部電梯內,用腳踏車鏈砸破玻璃屏。
被告今年1月31日到宏茂橋南鄰里警局去,他原本點名要跟正忙著辦事的警曹講話,卻在等候時突然撲向另一名執勤警曹穆哈末,要奪穆哈末腰間的佩槍,還嚷嚷要自殺,結果被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