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豐富的經商履歷或管理經驗或具備相關專業技能工作履歷不低于五年的中高收入人士。
全球商業投資計劃
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
-簽發機構:
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EDB)–新加坡經濟發展局
全球商業投資計劃(GIP)是由新加坡經濟發展局轄下的聯系新加坡部門所策劃管理。聯系新加坡部門主要與企業主和企業家建立聯系,協助他們在新加坡進行投資與拓展業務。
-投資方案
方案 A: 投資不少于新幣兩百五十萬元建立新的商業實體或擴大現有的業務營運。
方案 B: 投資不少于新幣兩百五十萬元于新加坡企業的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基金。
方案 C: 投資不少于新幣兩百五十萬元于一家新成立于新加坡的或現有單一家族理財辦公室。該辦公室必須管理不少于新幣兩億元的資產。
-合適人群
(1)資深企業主
(2)下一代企業主
(3)快速增長企業創始人
(4)家族理財辦公室負責人
2、投資方案評估標準
方案A投資不少于新幣兩百五十萬元建立新的商業實體或擴大現有的業務營運。
方案A申請人必須提交一份詳細的五年商業或投資計劃書。其內容須依據申請書表格B中所列出的項目,包括預計就業人數、年度商業經費支出以及相關財務數據。評估范圍將包括該計劃書的可行性、您在該公司的職責范圍、其公司的商務活動以及相應所創造的本地就業機會。以及
您必須持有該公司至少30%的股權并且是該公司管理層的一員(例如:高管、董事會);以及
該公司必須屬于附錄B行業列表中至少一項商業領域。
方案B|投資不少于新幣兩百五十萬元于主要投資新加坡企業的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基
金。
方案B評估范圍將包括五年內商業計劃的可行性、您在該公司的職責范圍、其公司的商務活動、相應所創造的本地就業機會以及年度商業經費支出等。
方案C|投資不少于新幣兩百五十萬元于一家成立于新加坡的新或現有單一家族理財辦公室。該辦公室必須管理不少于新幣兩億元的資產。
方案C申請人必須提交一份詳細的五年商業計劃書。其內容須依據申請書表格B中所列出的項目,包括相應的預計就業人數,以及年度財務預測。該計劃書必須注明您在單一家族理財室中的職能以及資產配置及投資策略,包括資產類別、投資行業和地理區域等。
若要投資基金,按照2019年8月的評級機制,共有2只基金被認證為“首選提供者”,有資格參與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
通過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批準的基金需要在首次批準后的集資期間進行持續審核,以再次確認其已獲得的評級,并且確保其符合新加坡經濟發展局的相關要求。
最新的審核評級已于2019年10月完成。所述2只基金以其經理人名字的首字母為序在下表列出:
基金經理人
JV GIP SPV 1 Pte Ltd
Phillip Private Equity Pte Ltd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基金
Jungle Leaders I Pte Ltd
Phillip Ventures Enterprise Fund 6 Ltd
輝立企業創業基金6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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