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有一個特殊的政策,允許母親、祖母或外祖母到新加坡陪讀。新加坡留學陪讀政策讓學生在新加坡能夠真正的安心就讀,踏實的完成學業。就讀于新加坡政府學校的外國學生的陪讀母親,在學生入學一年后,就可以向新加坡勞工部申請到特殊的工作準證,在新加坡就業。

新加坡留學陪讀政策
新加坡是目前允許母親陪讀的國家。學生(6—16歲)自幼能同時接授到英式教育和中華文化傳統教育。母子陪讀項目對申請學生的年齡有明確限制。新加坡政府規定陪讀母親在學生年滿16周歲就必須回國,學生在進入政府中小學后,母親的陪讀準證在有效期內便可以自由往返中國—香港—新加坡或去第三國后無須簽證即可重返新加坡。
子女進入政府中小學一年后,即陪讀母親在第二年可申請全職或兼職工作,收入完全足夠支付孩子的學費和母子的生活費。不需要在新加坡長住的母親,獲得陪讀準證后,孩子母親、奶奶、外婆其中一位可以陪讀家屬身份照顧孩子(注意父親不可以過去陪讀哦)。
注意:母子陪讀項目對申請學生的年齡有明確限制。新加坡政府規定陪讀母親在學生年滿16周歲就必須回國,陪讀身份也隨之取消。

新加坡留學陪讀申請基本條件
1.學生年齡在16周歲以下(計算年齡的方式:以申請當年的1月1日滿幾歲為準),一旦陪讀準證申請成功,有效期為1年,可以續簽。
2.學生在就讀于私立學校準備AEIS考試期間,家長不允許申請陪讀準證。在學生順利考入新加坡政府中小學就讀后,拿到政府中小學學生簽證,媽媽或姥姥等方可申請陪讀。
新加坡留學陪讀準證申請材料
1.母親和孩子護照的前面四頁及最后三頁復印件,母親和孩子的照片各4張;
2.孩子附有照片的出生公證和父母的結婚公證(或離婚公證);
3.學生國內學歷的公證和成績公證;
4.提供存款證明(15萬人民幣以上,越多越好);
5.父親和母親的在職證明(按模板表格填寫,需要蓋有單位公章)和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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