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留學網訊:新加坡高庭法官昨天審理一起開車闖紅燈導致其他公路使用者死亡的上訴時說,這類案件的被告,應被判至少九個月的監禁,才足以儆效尤。
高庭法官朱漢德指出,司機闖紅燈的案件有上升的趨勢,但最近才更為公眾所關注。針對這類案件,對肇禍司機施加至少九個月的監禁才足以以儆效尤。因此,司機今后若闖紅燈導致他人死亡,可預料更長的監刑。
不過,針對昨天的上訴,法官考慮到該起意外在一年前發生,所以維持初庭對司機馬俊杰(譯音,25歲)施加的18周監禁及吊銷各級駕駛執照七年的判決。
馬俊杰在今年1月開始服刑,預計在本月28日刑滿出獄。
去年3月28日上午10時55分,當時仍就讀于新加坡國立大學的馬俊杰在學校連夜趕做畢業作業,身心疲憊,開車回家。他的馬賽地汽車沿金文泰路朝惹蘭安娜武吉方向行駛,在武吉知馬路的交界處以60到80公里的時速闖紅燈。